依監獄行刑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規定,受刑人接見與通信之次數與時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於受刑人收受書信之次數並無規定及限制
B第 4 級受刑人每星期 1 次,第 3 級受刑人每星期 1 次或 2 次,第 2 級受刑人每 2 日 1 次,第一級受刑人不予限制正確答案
C典獄長於教化上或其他事由,認為必要時,得准受刑人不受此項接見與通信次數之限制
D接見除另有規定外,每星期 1 次,其接見時間,以 30 分鐘為限
答案與詳解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規定:第2級受刑人接見為「每3日1次」而非「每2日1次」,此為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其餘4級、3級、1級描述皆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