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務人員申訴、再申訴之救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申訴之提起必須是公務人員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違法,致侵害公務人員權益正確答案
B申訴應向服務機關為之,再申訴應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之
C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亦得提起申訴、再申訴
D應提起復審之事件,公務人員誤提申訴者,申訴受理機關應移由原處分機關依復審程序處理
答案與詳解
錯誤。依保障法第77條,申訴要件是「認為服務機關所為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不當」,而非「違法」。違法侵害權利是復審的層次,A 把申訴門檻提高成違法,與法條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