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3 年第 9 題單選題
B公司於113年6月19日,以每股981元出售於108年1月31日購入的台積電股票1張,取得成本每股221元,若該公司無以前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之證券及期貨交易損失,則在計算B公司113年度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時,證券交易所得應列計的金額為何?
B正確答案
本題應選(B);B公司113年度計入基本所得額之證券交易所得為38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B
對。總價差所得為76萬元;因持有期間超過3年,符合股票交易所得半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之規則,所以應列計3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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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應選(B);B公司113年度計入基本所得額之證券交易所得為38萬元。
先算股票交易所得:1,000股 ×(981-221)=760,000元。因該股票於108年1月31日購入、113年6月19日出售,持有超過3年,依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規則,股票交易所得在減除當年度股票交易損失及以前年度核定損失後,於該餘額範圍內以半數計入。題示無以前年度經核定損失,亦未示有當年度股票交易損失,故760,000 × 1/2=380,000元=38萬元。
逐選項分析
A✕
錯。76元明顯是把每股價差760元誤看成應列計金額,忽略本題是出售1張(1,000股),且基本所得額計算以總交易所得為基礎。
B✓ 正確
對。總價差所得為76萬元;因持有期間超過3年,符合股票交易所得半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之規則,所以應列計38萬元。
C✕
錯。21.28萬元通常是混入其他稅率或稅額概念後的錯算結果。本題問的是『應列計的證券交易所得金額』,不是應納基本稅額。
D✕
錯。上市股票交易所得雖於一般營所稅課稅所得額中通常不課稅,但在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制度下,符合規定者仍須加計證券交易所得;本題並非0元。
常見陷阱有三個:一是把『1張』忘記換成1,000股;二是把本題誤當成算基本稅額或稅負,而其實只問應列計的證券交易所得;三是忘記持有超過3年的股票交易所得可半數計入。另要區分一般營所稅課稅所得額與基本所得額的加計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