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稅務法規大意110 年第 35 題單選題考點:捐贈政府財產考點:自己創作著作權
下列何者不屬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項目?
A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之財產
B被繼承人經創作人讓與而取得之著作權正確答案
C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D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
B正確答案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不計入遺產總額之著作權限於「被繼承人自己創作」者,經讓與取得者不適用,故選B。
逐選項解析
A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之財產捐贈政府財產✕ 錯誤
依第16條第1款,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之財產,屬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項目,敘述正確。
B被繼承人經創作人讓與而取得之著作權自己創作著作權✓ 正確
第16條第5款僅限「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不計入遺產總額;經創作人讓與而取得者,非自己創作,仍應計入遺產總額,故本項不屬不計入項目,為本題答案。
C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錯誤
D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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