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規定下,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 2 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如何計算?
A應分開計算,以每一子女受撫育滿 2 年為限
B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長子女受撫育 3 年為限
C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 2 年為限正確答案
D應分開計算,最長以最長子女受撫育 3 年為限
答案與詳解
正確。完全符合第16條第1項後段:『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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