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槍彈證物之處理原則,下列敘述那些正確?①子彈、彈頭(殼)應直接以金屬器具夾取 ②彈頭(殼)宜以證物袋合併統一包裝,以免散失 ③現場槍枝採取前宜先記錄其原始狀態,確認安全無虞後,放入證物袋或證物盒中保存 ④槍枝有同時採取二種以上跡證之需要者,應注意採證之順序 ⑤警察機關查獲涉槍案件,宜由查獲單位或委由查獲地警察機關進行槍枝初步檢視
A①②③④
B③④⑤正確答案
C①③⑤
D②④⑤
答案與詳解
③記錄原狀→安全處理→妥適封存,④多跡證須注意採證順序(如先採DNA/指紋再驗火藥),⑤由查獲單位或當地警察機關初檢,皆為正確S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