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各級警察機關專案小組之組成及權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設於內政部警政署者,由署長為召集人,並邀同相關警察局局長及刑警大隊大隊長參加正確答案
B設於直轄市警察局者,由局長或主管刑事業務之副局長親自主持或責由刑警大隊大隊長為召集人,並邀同相關分局分局長參加
C設於警察分局者,由分局長或副分局長親自主持或責由偵查隊隊長為召集人,並邀同相關分局偵查隊隊長參加
D專案小組成立後,由召集人統一指揮督導偵查工作,並將有關之證據、資料及情報統一交由小組保管、運用及處理
答案與詳解
本選項錯誤(為本題正解)。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28點規定,設於內政部警政署之專案小組,應由「刑事警察局局長」為召集人,並邀同相關警察局局長及刑警大隊大隊長參加,而非由署長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