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初考-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10823單選題

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下列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延長修業年限之敘述,何者正確?

A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3歲以下子女,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3年
B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修業年限為3年,除身心障礙學生、學生懷孕、分娩者外,不得延長修業期限
C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修業年限為2至3年
D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4年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高中修業年限為3年;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得延長修業年限,最多2年,故D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得延長修業年限,最多2年,事由與年限數字皆正確,為本題正解。

考點:懷孕撫育延長考點:延長事由範圍考點:修業年限考點:身障延長修業
載入中…

教育法規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教育法規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