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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四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0814單選題

王大明於民國106年1月以1,600萬元購入A房地供自用住宅使用,並設籍居住,107年6月出售A房地,售價2,200萬元,假設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應納出售房地所得稅為220萬元。另外,王大明的配偶於108年5月以2,100萬元購買B房地供自住且完成設籍。請問王大明可否申請重購退稅,可申請重購扣抵稅額為何?

A否,0元
B可,100萬元
C可,210萬元正確答案
D可,220萬元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房地合一重購退稅採比例法:扣抵稅額 = 已納稅額 × (重購價 ÷ 出售價),且夫妻重購視同本人重購。

為什麼答案是 C

重購價2,100萬 < 出售價2,200萬,採比例退稅:220萬 × (2,100萬 ÷ 2,200萬) = 210萬元。符合2年內重購、自住設籍要件。

考點:夫妻重購適用考點:差額法陷阱考點:比例退稅正解考點:全額退稅誤判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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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