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師高等考試-消防設備師消防法規108 年第 10 題單選題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有關公共危險物品之種類名稱及管制量敘述,何者正確?
A亞硝酸鹽類:第一類/氧化性固體,管制量 100 公斤
B固態酒精:第二類/易燃性固體,管制量 1000 公斤正確答案
C三聚甲醛:第四類/易燃液體,管制量 50 公斤
D三氯矽甲烷:第三類/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管制量 100 公斤
B正確答案
正確為 B;固態酒精屬第二類易燃固體中之「易燃性固體」,管制量為 1000 公斤。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確。固態酒精屬第二類「易燃固體」中之「易燃性固體」,附表一明定易燃性固體指固態酒精或一大氣壓下閃火點未達攝氏 40 度之固體,管制量為 1000 公斤。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正確為 B;固態酒精屬第二類易燃固體中之「易燃性固體」,管制量為 1000 公斤。
先依現行辦法第 3 條確認六類公共危險物品分類,再查附表一之種類、分級及管制量。亞硝酸鹽類雖屬第一類氧化性固體,但非固定 100 公斤;固態酒精列於第二類易燃固體之「易燃性固體」,管制量 1000 公斤;三聚甲醛屬第二類而非第四類;三氯矽甲烷屬第三類,但管制量不是 100 公斤。因此只有 B 正確。
逐選項分析
A✕
錯誤。亞硝酸鹽類確屬第一類「氧化性固體」,但附表一係依危險分級定管制量,第一級 50 公斤、第二級 300 公斤、第三級 1000 公斤,並非選項所稱固定 100 公斤。
B✓ 正確
正確。固態酒精屬第二類「易燃固體」中之「易燃性固體」,附表一明定易燃性固體指固態酒精或一大氣壓下閃火點未達攝氏 40 度之固體,管制量為 1000 公斤。
C✕
錯誤。三聚甲醛列於第二類「易燃固體」,不是第四類「易燃液體及可燃液體」;故分類已錯,管制量 50 公斤之說亦不成立。
D✕
錯誤。三氯矽甲烷確屬第三類「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但附表一所列管制量並非 100 公斤,而是依分級為第一級 10 公斤、第二級 50 公斤、第三級 300 公斤。
關鍵知識表
| 項目 | 正確分類 | 附表一重點 | 本題判斷 |
|---|
| 亞硝酸鹽類 | 第一類:氧化性固體 | 依分級:50、300、1000 公斤 | A 管制量錯 |
| 固態酒精 | 第二類:易燃固體/易燃性固體 | 管制量 1000 公斤 | B 正確 |
| 三聚甲醛 | 第二類:易燃固體 | 非第四類易燃液體 | C 分類錯 |
| 三氯矽甲烷 | 第三類: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 | 依分級:10、50、300 公斤 | D 管制量錯 |
本題陷阱在於「物質分類」與「管制量」要同時正確才算正確;另現行法規名稱已改為「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題幹使用舊稱,但附表一內容判斷本題答案仍為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