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已成年的甲、乙,因工作結識、相戀而結婚,在乙懷孕期間,突然發現甲的祖父與乙之父親為親兄弟,乙雖是父親所收養,但輩分上仍為甲的姑姑。下列關於甲、乙兩人婚姻的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雙方的父母得撤銷此婚姻
B甲乙兩人為近親關係,故婚姻無效正確答案
C甲乙無血緣關係,故兩人之婚姻有效
D只要胎兒將來非死產,此婚姻不得撤銷
答案與詳解
甲之祖父與乙之養父為親兄弟,乙因收養而與甲成立四親等旁系血親關係(民法第1077條),且輩分不同(乙為甲之姑姑),依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但書反面解釋,輩分不相同者仍禁止結婚;違反者依第988條第2款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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