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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四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092單選題

王先生為居住者,其 108 年度之股利所得係按 28%分開計稅合併報繳方式,下列何項扣除額不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

A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B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C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正確答案
D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股利28%分開計稅時,幼兒學前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有排富條款,不得扣除。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所得稅法第17條,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均有排富條款:若股利所得選擇28%分開計稅者不得扣除。兩者皆中,為正解。

考點:無排富扣除額考點:半對陷阱考點:排富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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