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個人列舉扣除額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可列舉扣除,且不受金額限制正確答案
B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可列舉扣除,但金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
C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可列舉扣除,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不得扣除
D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可列舉扣除,且不受金額之限制
答案與詳解
依所得稅法規定,保險費(含全民健保)的列舉扣除僅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選項漏掉「直系」二字,若扶養旁系親屬(如兄弟姊妹),其保費不得列舉扣除,故本選項敘述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