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為防止危害或犯罪,認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將有危害行為,或有觸犯刑事法律之虞者,得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特定之情報資料。試問警察辦理本項偵防工作,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第三人遴選及其運用,乃出於其志願與警察合作故不可支給費用或報酬
B第三人遴選及其運用,為確保情報資料之正確,可授予非強制性之警察職權
C第三人遴選及其運用,其所蒐集卷證資料不提供律師或辯護人調閱正確答案
D第三人遴選及其運用,其所蒐集之卷證資料並不適用證人保護法
答案與詳解
依警職法第13條,第三人之身分資料及蒐集卷證應予保密、另行製作專卷限閱,基於保護線民人身安全及偵防機密,不提供律師或辯護人調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