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司法警察製作證人之指證筆錄與證人之保護措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製作筆錄或文書時,證人之真實姓名及身分資料應以代號為之
B證人之簽名亦以按指印代之,並另製作代號及真實姓名對照表,連同詢問錄音(錄影)資料以密封套密封附卷
C警察機關於調查刑事案件時,如認證人有受保護必要,得先採取保護措施,並於三日內將措施陳報檢察官或法院正確答案
D公務員洩漏依證人保護法應受身分保密證人之文書、消息、相貌、身分資料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答案與詳解
錯誤在期限。警察機關認證人有受保護必要先採取緊急保護措施,應於24小時內陳報檢察官或法院,並非「三日內」,緊急保護重在即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