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定義規定與施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B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正確答案
C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D於偵查或審判中對組織犯罪之被害人或證人為訊問、詰問或對質,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在法庭外為之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即本題答案)。第2條第2項明定: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題目偷偷把「不以」拿掉變成「以...為必要」,意思完全相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