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為防止危害或犯罪,認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將有危害行為,得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相關資料
B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特定人相關資料,應敘明原因事實,經該直轄(縣)市長核准後實施正確答案
C蒐集工作結束後,警察應與第三人終止合作關係。但有繼續進行蒐集必要且經核准者,得繼續合作關係
D該第三人為證人者,適用關於證人保護法之規定
答案與詳解
錯誤!依警職法第12條第2項,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特定人相關資料,應敘明原因事實,經「警察局長」核准後實施,而非直轄市長或縣市長。此為本題要選的錯誤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