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規定,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而預算法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試問現行實務上行政院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之期限為何?
A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內
B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正確答案
C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
D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內
答案與詳解
預算法第46條規定行政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4個月前(即8月底前)將總預算案提出立法院審議,較憲法3個月前更嚴格,實務從嚴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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