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執行警勤區訪查,適逢被訪查人父子發生爭吵,警員勸阻未果,引發兒子不滿並持刀攻擊警員,警員順手拿起被訪查人家中之球棒,擊落兒子刀械,造成右手骨斷裂,並以現行犯逮捕。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A警員使用之球棒,雖非警察裝備,仍屬警械
B所屬警察分局應進行調查,並提供涉訟輔助及諮商輔導
C警察局得申請內政部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及提供意見正確答案
D警員應迅速通報,將傷者送醫並做必要戒護
答案與詳解
依《警械使用條例》第10-2條規定,內政部調查小組僅針對「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案件」進行調查。本題僅右手骨斷裂,未達刑法第10條之重傷程度,故不得申請。此敘述最不適當,為本題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