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士級晉佐級-業務類郵政法規大意(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108 年第 44 題單選題考點:期間混淆考點:招領揭示期
無法投遞或依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多久?
B正確答案
無法投遞又無法退還的郵件,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 1 個月,逾期未領才作無著郵件處理。
逐選項解析
A15日期間混淆✕ 易錯陷阱
15 日是許多行政通知或公示送達常見期間,但郵件招領揭示不是 15 日,屬時間誤導陷阱。
B1個月招領揭示期✓ 正確
依郵件處理規則,無法投遞且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原寄郵局應招領揭示 1 個月,逾期未領才轉為無著郵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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