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芽、啤酒花、輔料、酵母及水等經煮沸、發酵、蒸餾、熟成,再與水調和而得之酒精度 46 度酒品,應歸入那一稅則號別?
A第 2203.00.00 號「啤酒,麥芽釀造」
B第 2206.00.10 號「穀類酒」
C第 2208.30.00 號「威士忌酒」
D第 2208.90.90 號「其他烈酒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之飲料」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以麥芽、啤酒花等啤酒原料發酵後再進行蒸餾的酒品,稱為「啤酒蒸餾酒」(Bierbrand)。因無法歸入威士忌等特定列名烈酒,應歸入2208.90.90「其他烈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