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原住民族行政臺灣原住民族史大意105 年第 40 題單選題
民國83年(1994年),中華民國第三次修改憲法,將山地同胞更正為?
A正確答案
1994年(民國83年)第三次修憲,將帶有同化色彩的「山胞」正名為「原住民」;1997年第四次修憲才進一步改為「原住民族」。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答案。在原運團體長期倡議下,1994年(民國83年)第三次修憲,正式將帶有同化與歧視意味的「山地同胞(山胞)」正名為「原住民」。這不僅是稱謂的改變,更是國家首度承認其歷史地位與個人主體性[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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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1994年(民國83年)第三次修憲,將帶有同化色彩的「山胞」正名為「原住民」;1997年第四次修憲才進一步改為「原住民族」。
看到「83年/第三次修憲」選「原住民」;看到「86年/第四次修憲」選「原住民族」。差一個「族」字,年份差3年,考前務必看清楚!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答案。在原運團體長期倡議下,1994年(民國83年)第三次修憲,正式將帶有同化與歧視意味的「山地同胞(山胞)」正名為「原住民」。這不僅是稱謂的改變,更是國家首度承認其歷史地位與個人主體性[1.1]。
B✕
錯誤選項。這是日本統治時期對台灣原住民族的稱呼之一(與「平埔族」相對),戰後國民政府初期曾短暫沿用,後改稱為「山地同胞」。此稱呼帶有統治者視角的地理分類色彩。
C✕
錯誤選項。雖然字面上有「比漢人更早居住於此」的意涵,但原運團體認為「先住民」可能暗示其已經消失或僅是過去的存在,因此堅持使用「原住民」。我國憲法從未使用過此詞。
D✕ 陷阱
錯誤選項,也是本題最大陷阱。1994年第三次修憲確立的是「原住民」;直到1997年(民國86年)第四次修憲時,為了進一步保障「集體權」,才將憲法修正為「原住民族」。
原住民稱呼與修憲演進
| 年份 | 修憲次數 | 稱呼變化 | 核心意義 |
|---|
| 1994年 (民國83年) | 第三次修憲 | 山胞 → 原住民 | 消除歧視,確立「個人」主體性 |
| 1997年 (民國86年) | 第四次修憲 | 原住民 → 原住民族 | 賦予「集體權」,強調民族自治與文化傳承 |
考選部最愛考「原住民」與「原住民族」的修憲時間差!請務必牢記時間軸:1994年(第三次修憲)是正名為「原住民」;1997年(第四次修憲)才升級為「原住民族」。差一個「族」字,修憲次數與年份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