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概要108 年第 20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縣(市)議會之職權?
A議決縣(市)規章
B議決縣(市)財產之處分
C議決縣(市)議員提案事項
D議決縣(市)政府一級主管任免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縣(市)政府一級主管之任免為縣(市)長之專屬職權,非縣(市)議會之職權。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地方制度法》第56條規定,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者外),由縣(市)長任免之,不屬於議會職權。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縣(市)政府一級主管之任免為縣(市)長之專屬職權,非縣(市)議會之職權。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人事任免權屬於行政首長(縣市長),議會僅有議決規章、預算、財產處分及提案等權限。
逐選項分析
A✕
依《地方制度法》第36條第1款,議決縣(市)規章為縣(市)議會之法定職權。
B✕
依《地方制度法》第36條第4款,議決縣(市)財產之處分為縣(市)議會之法定職權。
C✕
依《地方制度法》第36條第8款,議決縣(市)議員提案事項為縣(市)議會之法定職權。
D✓ 正確
依《地方制度法》第56條規定,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者外),由縣(市)長任免之,不屬於議會職權。
地方制度法最常考的界線:縣市議會只能「監督預算、審議法規、聽取施政報告」,完全不能碰人事任免。一級主管的任命權專屬縣市長,連副首長都不需議會同意。考生常錯把中央制度(立法院對考試院等有同意權)類比到地方,但地方議會的職權清單裡根本沒有人事權這一項。判斷關鍵:看到「任免」「人事」就該直覺排除議會選項,這是行政首長的核心權力,議會只能事後用預算或質詢來間接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