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第四章針對教師之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進行規範,其中第14條載明「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在此條文中敘明若教師符合某些情形者,免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並免報主管機關核准,予以解聘。請問這些情形不包含下列何者?
A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B服公務,因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
C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D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