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許可,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從事生物資源或非生物資源之探勘、開發、管理、養護,處多少罰鍰?並得沒入船舶、設備及採(捕、撈)獲物:
A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正確答案
B新臺幣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C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D新臺幣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答案與詳解
依據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規定,未經許可從事資源探勘、開發等,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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