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有女陪侍小吃店臨檢中,在其後方套房內,查獲甲男(30歲)與乙女(14歲)衣冠不整,經詢問二人皆坦承甲男以5千元對乙女買春,有性交易事實,則本案之處理,下列何者正確?
A應將乙女移送少年法庭
B甲男應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C對乙女之筆錄中,其真實姓名一律以代號稱之,並應通知社工陪同指認及訊問正確答案
D使兒童或少年進入涉及色情之場所,即屬所稱之兒童或少年性剝削定義
答案與詳解
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被害兒少之真實姓名應以代號稱之保密,詢問、偵訊時應通知社工人員陪同在場,屬正確的保護性偵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