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勤務概要109 年第 11 題單選題
內政部警政署 108 年 8 月 21 日下達員警執勤之警力數編配及應勤裝備攜行原則一種,該原則有關六大勤務之警力編配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巡邏,以雙警(含以上)人員執勤為原則,單位警力不足時,編配單警巡邏則以日間為限
B守望,依勤務性質、服勤地點及事實需要,由分局長或相同層級(含以上)之主管長官決定正確答案
C值班,以單警執勤為原則,單位警力逾 30 人時,得編配第二值班,專責械彈領用及收繳之管理
D備勤,依勤務性質、服勤地點及事實需要,由分駐(派出)所長或相同層級(含以上)之主管決定
B正確答案
守望與備勤勤務的警力編配,皆由「分局長或相當職務以上長官」決定;巡邏警力不足時應請民力支援,不可逕改單警。
為什麼答案是 B
守望勤務依勤務性質、服勤地點及實際需要,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律定。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定義,即為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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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守望與備勤勤務的警力編配,皆由「分局長或相當職務以上長官」決定;巡邏警力不足時應請民力支援,不可逕改單警。
看到「決定權限」,本原則中涉及裁量的長官層級皆為「分局長(含)以上」,直接秒殺派出所長(D)並選(B)。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巡邏以雙警(含以上)組合警力執勤為原則;當單位警力不足時,規定是「應適時請協勤民力支援」,而非改為日間單警巡邏。
B✓ 正確
守望勤務依勤務性質、服勤地點及實際需要,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律定。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定義,即為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
C✕ 陷阱
值班勤務以單警執勤為原則。該編配原則中並無「單位警力逾30人得編配第二值班專責械彈管理」的規定,此為命題者自行編造的混淆敘述。
D✕ 陷阱
備勤勤務的警力數及應勤裝備,同樣是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決定,層級並非分駐(派出)所長。
六大勤務警力編配原則整理
| 勤務種類 | 警力編配原則 | 警力不足/特殊狀況處置 | 決定權限長官 |
|---|
| 巡邏 | 雙警(含以上)組合 | 適時請協勤民力支援 | 警察機關主管長官 |
| 守望 | 依實際需要律定 | 無特別規定 | 警察機關主管長官 |
| 值班 | 單警執勤為原則 | 無特別規定 | 警察機關主管長官 |
| 備勤 | 依實際需要律定 | 無特別規定 | 警察機關主管長官 |
| 勤區查察 | 個別查察單警,聯合查察雙警 | 無特別規定 | 警察機關主管長官 |
考選部常在警察法規中將「分局長」與「派出所長」的權限互換作為陷阱。只要涉及警力編配與裝備攜行的裁量權,層級一律是「分局長(含)以上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