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13 年第 48 題單選題
各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及下列何者簽證各項支出時,對於審計有關法令,遇有疑義或爭執時,得以書面向該管審計機關諮詢?
A業務之主管
B主辦會計人員正確答案
C會計佐理人員
D財務出納人員
B正確答案
各機關簽證支出遇審計法令疑義時,得由機關長官或授權代簽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向審計機關諮詢。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審計法第22條,各機關長官或授權代簽人及「主辦會計人員」簽證支出遇疑義時,得書面諮詢審計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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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各機關簽證支出遇審計法令疑義時,得由機關長官或授權代簽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向審計機關諮詢。
看到「簽證支出遇疑義諮詢」,直接找「長官或代簽人」與「主辦會計人員」,其他人員無此權限。
逐選項分析
A✕
業務主管負責推動機關業務,但不負責會計簽證,無權直接就審計法令疑義向審計機關諮詢。
B✓ 正確
依審計法第22條,各機關長官或授權代簽人及「主辦會計人員」簽證支出遇疑義時,得書面諮詢審計機關。
C✕ 陷阱
會計佐理人員僅協助辦理會計事務,並非主辦人員,無權代表機關進行簽證及審計法令諮詢。
D✕
財務出納人員負責款項收付與保管,不負責支出憑證之會計簽證,亦無審計法令之諮詢權。
支出簽證與諮詢權限主體
| 人員類別 | 是否具簽證與諮詢權限 | 法源依據 |
|---|
| 機關長官或授權代簽人 | 是 | 審計法第22條 |
| 主辦會計人員 | 是 | 審計法第22條 |
| 業務主管/出納/佐理人員 | 否 | 無明文授權 |
題目故意列出「會計佐理人員」與「財務出納人員」來混淆。記住只有「主辦」會計人員才有權限,佐理人員及出納皆無簽證與諮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