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0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一般民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戶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司法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外交事務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交通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安全保防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法制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社會工作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社會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原住民族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海巡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商業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教育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移民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勞工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農業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僑務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警察行政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員級晉高員-業務類-航港局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員級晉高員-業務類-臺灣港務公司
行政法10611單選題
📖 閱讀測驗 · 共用前文
依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之見解,土地所有權人對於某縣政府市地重劃之分配結果不服,於分配結果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該縣政府提出異議,經縣政府予以查處,土地所有權人對查處結果仍有異議,復經該縣政府予以調處,調處不成,縣政府乃擬具處理意見,報經內政部裁決,維持縣政府所擬處理意見,該縣政府復據內政部裁決函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承上題,土地所有權人提起行政訴訟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以縣政府為被告正確答案
B應以內政部為被告
C應以縣政府及內政部為共同被告
D縣政府非被告,但法院應通知其參加訴訟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訴願經上級機關決定後,行政訴訟仍以原處分機關(縣政府)為被告。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行政訴訟法第 24 條,經訴願程序後提起撤銷訴訟,若訴願決定維持原處分,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本題原處分機關為縣政府,故以縣政府為被告正確。

考點:原處分機關為被告考點:訴願機關非被告考點:非共同被告考點:參加訴訟誤用
載入中…

行政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行政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