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海洋行政海洋事務總論115 年第 2 題單選題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於海洋生物資源的養護與利用,有針對特定生物之「生理習性」訂定不同等級的法律規範與權利義務。下列關於公約中所述之生物習性分類,何者並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設置專門條款的類別?
A高度洄游習性
B溯河產卵習性
C定著類物種習性
D極地跨域遷徙習性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針對高度洄游、溯河產卵、降河產卵及定居種等特定生物習性設有專門條款,但無極地跨域遷徙之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D
公約並未針對「極地跨域遷徙習性」設置專門條款。本題問「何者並非」,故此選項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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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針對高度洄游、溯河產卵、降河產卵及定居種等特定生物習性設有專門條款,但無極地跨域遷徙之規定。
公約特有生物分類:高度洄游、溯河/降河產卵、定居種。看到「極地」或「跨域」直接選非。
逐選項分析
A✕
公約第64條針對高度洄游魚類設有專門條款,要求沿海國與捕撈國合作養護,為公約明定類別。
B✕
公約第66條針對溯河產卵種群設有專門條款,明定原產國之主要利益與管理責任,為公約明定類別。
C✕
公約第68條提及定居種(Sedentary species),即定著類物種,規定其不適用專屬經濟區生物資源制度,而適用大陸架制度,為公約明定類別。
D✓ 正確
公約並未針對「極地跨域遷徙習性」設置專門條款。本題問「何者並非」,故此選項為正確答案。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特定海洋生物習性專門條款
| 生物習性分類 | 公約條文 | 規範重點 |
|---|
| 高度洄游魚類 | 第64條 | 沿海國與捕撈國合作養護 |
| 溯河產卵種群 | 第66條 | 原產國具主要利益與管理責任 |
| 降河產卵物種 | 第67條 | 管理國負責,限於專屬經濟區內 |
| 定居種(定著類) | 第68條 | 適用大陸架制度,沿海國享有主權權利 |
公約中針對特定生物習性有嚴格的法律名詞定義,如「定居種」而非一般定著,考生易因名詞不熟悉而誤判。本題以「極地跨域遷徙」此一看似專業但公約中不存在的詞彙作為干擾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