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經營概要114 年第 27 題單選題
我國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之資金運用範圍,下列何者錯誤?
A現金或銀行存款
B購買公債或金融債券
C購買短期票券
D購買不動產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保險金信託資金運用限於低風險標的,不動產流動性差、風險高,明文排除。
為什麼答案是 D
不動產流動性差、價格波動大,且保險金信託目的在保障受益人按期領取,故不得投資不動產,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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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金信託資金運用限於低風險標的,不動產流動性差、風險高,明文排除。
看到「不動產」直接選!保險金信託資金運用僅限流動性高、風險低之標的。
逐選項分析
A✕
現金或銀行存款是流動性最高、風險最低的運用方式,為保險金信託資金運用首選,合法。
B✕
公債由政府發行、金融債券由金融機構發行,信用風險極低,屬合法運用範圍。
C✕
短期票券(如國庫券、商業本票)流動性高、期間短,屬合法運用範圍。
D✓ 正確
不動產流動性差、價格波動大,且保險金信託目的在保障受益人按期領取,故不得投資不動產,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
保險金信託資金運用範圍
| 運用標的 | 是否允許 | 風險等級 | 理由 |
|---|
| 現金/銀行存款 | ✅ 允許 | 極低 | 流動性最高 |
| 公債/金融債券 | ✅ 允許 | 低 | 信用風險低 |
| 短期票券 | ✅ 允許 | 低 | 期間短、易變現 |
| 不動產 | ❌ 禁止 | 高 | 流動性差、波動大 |
| 股票/衍生性商品 | ❌ 禁止 | 高 | 風險過高 |
考生易把一般保險業資金運用範圍(含不動產)與「保險金信託」資金運用範圍混淆。保險金信託為保障受益人,採更嚴格的保守運用原則,不動產不在允許清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