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臺中地區農會理事 9 人。農會層級與理事名額判斷✕ 易錯陷阱
農會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明定鄉、鎮(市)、區農會理事為9人。選項僅稱「臺中地區農會」,不能逕認必然屬於該款所定鄉、鎮(市)、區農會層級;若屬縣(市)農會,依同條第1項第2款,理事為9人至15人;若屬省(市)農會,依同條第1項第3款,理事為15人至21人。故逕稱理事9人,與法定名額判斷方式不符,不正確。
B臺灣省農會理事 21 人。法定區間與上限誤導✕ 易錯陷阱
臺灣省農會屬省(市)農會,依農會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理事為15人至21人。21人是法定上限,並非所有省(市)農會均必然固定置理事21人。選項逕稱理事21人,將法定區間之上限誤認為固定名額,故不正確。
D大里區農會置候補理事法定人數最多 4 人。✓ 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