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四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4 年第 18 題單選題
張先生於 114 年 2 月過世,遺有配偶與 2 名成年子女,請問可自遺產總額扣除的親屬扣除額為何?
A480 萬元
B553 萬元
C665 萬元正確答案
D1,333 萬元
C正確答案
113年起遺產稅配偶扣除額調為553萬,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56萬,合計553+56×2=665萬。
為什麼答案是 C
配偶扣除額553萬,加上2名成年子女扣除額112萬(56萬×2),合計665萬元。
考點:舊制金額陷阱考點:漏算子女考點:最新扣除額標準考點:免稅額與扣除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