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人民申請來臺短期探親,有關停留期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3親等血親及其配偶:2個月,不得申請延期,每年申請來臺次數不得逾5次,每年在臺總停留期間不得逾10個月
B2親等血親及其配偶:4個月,不得申請延期,每年申請來臺次數不得逾4次,每年在臺總停留期間不得逾8個月
C子女及其配偶:4個月,不得申請延期,每年申請來臺次數不得逾3次,每年在臺總停留期間不得逾1年
D父母及繼父母:1至3個月,每次延期不得逾3個月,每年在臺總停留期間不得逾6個月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父母及繼父母為最親近直系尊親屬,停留1至3個月,每次可延期不得逾3個月,每年在臺總停留期間不得逾6個月,符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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