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事由如係為涉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至第92條之罪,且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期間為何?
A於通知日起前5年內未被任一機關刊登者,自刊登之次日起3個月
B1年
C3年正確答案
D應視招標機關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公告之期間而決定
答案與詳解
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廠商涉犯第87條至第92條之刑事罪且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者,刊登採購公報後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期間為3年,係最嚴重等級之禁標期間。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