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訴願之審議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訴願審議非經訴願人言詞陳述意見,不得採為訴願決定之基礎
B受理訴願機關應以訴願人提出之證據為訴願決定之基礎,不得依職權調查
C受理訴願機關應依原處分機關認定之事實,作為決定之基礎
D調查證據之結果應由訴願人表示意見,始得對之為不利益之決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訴願法第67條第3項明定,調查證據之結果,非經賦予訴願人及參加人表示意見之機會,不得採為對之不利之訴願決定之基礎,此為正當法律程序之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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