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相關作法下列何者正確?
A基於保密需要,遴選之第三人時,不須陳報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准
B若無延長必要時,蒐集資料期間原則上不得逾 1 年正確答案
C發現第三人不適任時,應立即終止合作關係,但不須告知第三人合作已終止
D蒐集資料提供閱覽時,應由啟封者在文件袋外簽章
答案與詳解
依《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第6條,蒐集資料期間不得逾1年。若有必要可報准延長,延長期間亦不得逾1年,且以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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