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處分無效事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管轄之規定,主要係指欠缺事物管轄及土地管轄之情形正確答案
B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係指該行為客觀上違反刑罰之法規,而具有違法性
C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係指凡行政處分應依法定方式作成而有所欠缺者
D不能得知處分機關,係指經由形式觀察,無法得知處分機關之情形
答案與詳解
本題問「何者錯誤」,A 是應選答案。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6款明文規定的無效事由是「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核心關鍵字是「專屬管轄」。A 將其改寫為「主要係指欠缺事物管轄及土地管轄」,屬名詞偷換——一般事物管轄或土地管轄違反通常僅構成違法得撤銷,並非當然無效;唯有專屬管轄違反才直接落入第6款無效事由。注意:第111條第7款「缺乏事務權限」是另一獨立無效事由,與第6款「專屬管轄」不同,A 也未提及該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