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原經乙市政府社會局核定為低收入戶並按月領有低收入生活扶助,嗣後社會局查知甲已將戶籍遷出乙市,乃以A函通知甲自即日起廢止其低收入戶資格並停止發給生活扶助。甲不服,循序提起訴願及撤銷訴訟,經行政法院撤銷A函,但社會局僅繼續發給確定判決後之生活扶助。甲依法應如何救濟?
A提起再審
B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C請求行政訴訟強制執行
D提起一般給付訴訟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生活扶助屬公法上原因發生的財產給付。A函被撤銷後,甲主張社會局仍應補發過去未發的款項,請求標的是金錢給付,而非行政處分,正是一般給付訴訟的典型考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