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意圖賣淫,拜託乙協助於某飯店大廳散發名片,甲則於飯店房間內等候客人上門。你是轄區派出所所長,於接獲該飯店經理通報後,前往處理查獲上情屬實。甲之行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條文規定,應如何處罰?
A不罰
B依教唆他人違序行為處罰正確答案
C依利用他人違序行為處罰
D依幫助他人違序行為處罰
B正確答案
甲教唆乙散發名片協助賣淫,依社維法第16條以教唆犯論處。
為什麼答案是 B
甲「拜託」乙協助散發名片,屬於使原無違序故意之乙產生違序犯意,符合社維法第16條「教唆他人實施違反本法之行為」,依其所教唆之行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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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甲教唆乙散發名片協助賣淫,依社維法第16條以教唆犯論處。
抓關鍵字「拜託」「協助」→ 甲是主導者教唆乙,非被利用也非幫助。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社維法第80條處罰意圖得利與人性交者,但本題關鍵在甲「教唆乙」散發名片,依社維法第16條教唆規定仍應處罰,非不罰。
B✓ 正確
甲「拜託」乙協助散發名片,屬於使原無違序故意之乙產生違序犯意,符合社維法第16條「教唆他人實施違反本法之行為」,依其所教唆之行為處罰。
C✕ 陷阱
「利用他人」指利用無責任能力人或不知情者當工具(間接正犯概念,社維法第15條)。本題乙明知協助散發賣淫名片,非被利用,故不適用。
D✕ 陷阱
幫助犯是從旁協助他人實施違序,地位次要。本題甲是主導者、乙才是被教唆的執行者,甲非幫助犯而是教唆犯。
社維法共犯型態(第15、16條)
| 型態 | 角色 | 關鍵特徵 | 處罰 |
|---|
| 教唆 | 使人生犯意者 | 原無故意被挑起 | 依所教唆行為罰 |
| 幫助 | 從旁協助者 | 犯意已起、給予助力 | 得減輕處罰 |
| 利用 | 利用無責任者 | 被利用者不知情 | 依利用者行為罰 |
| 共同 | 2人以上共同實施 | 有犯意聯絡 | 各別處罰 |
教唆、幫助、利用三者極易混淆。判斷關鍵:①犯意誰起的?教唆是「甲讓乙生犯意」;②被支配者知不知情?利用是「乙不知情被當工具」;③誰是主角?幫助是「乙為主,甲從旁」。本題甲是幕後主導且乙明知,必為教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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