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駕駛小客車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撞擊橫向穿越路口乙之機車,造成A2車禍,乙受傷送醫,你獲報前往處理,目擊證人說甲車速度很快,甲稱時速只有40幾公里,下列何者無法有效釐清甲車之行車速度?
A測量甲車之煞車痕長度
B調閱事故路口之監視器
C測繪乙之機車倒地位置
D製作甲與目擊證人筆錄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釐清車速需靠客觀跡證(煞車痕、監視器、車損位置),筆錄屬主觀陳述無法有效鑑定速度。
為什麼答案是 D
筆錄僅為甲與目擊證人主觀陳述(「很快」「40幾」),無客觀量化依據,證人估計誤差大、當事人又有規避刑責動機,無法有效釐清車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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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釐清車速需靠客觀跡證(煞車痕、監視器、車損位置),筆錄屬主觀陳述無法有效鑑定速度。
看到「釐清速度」想到「客觀物理跡證」,筆錄是主觀陳述,直接選 D。
逐選項分析
A✕
煞車痕長度可用物理公式(v²=2μgd)回推車速,是交通事故重建最經典的客觀跡證,能有效釐清速度。
B✕
監視器影像可透過兩點間通過時間與距離計算實際車速,影像鑑定是現行最常用且精確的速度還原方式。
C✕ 陷阱
機車倒地位置、拋飛距離可協助碰撞力學重建,推算撞擊瞬間甲車速度,屬有效的現場跡證。考生易誤以為跟速度無關。
D✓ 正確
筆錄僅為甲與目擊證人主觀陳述(「很快」「40幾」),無客觀量化依據,證人估計誤差大、當事人又有規避刑責動機,無法有效釐清車速。
車速釐清方法比較
| 方法 | 性質 | 可量化 | 證據力 |
|---|
| 煞車痕 | 客觀物理跡證 | 可 | 高 |
| 監視器 | 客觀影像紀錄 | 可 | 高 |
| 車損/倒地位置 | 客觀力學跡證 | 可 | 中高 |
| 筆錄陳述 | 主觀供述 | 不可 | 低 |
本題為反向題,問「無法」釐清車速者。考生若急著選「看起來跟速度有關」的 A、B 就中陷阱。重點在區辨「客觀物理跡證」vs「主觀陳述」——筆錄再詳盡也只是人的記憶與感覺,沒有量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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