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士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消防法規概要115 年第 29 題單選題
下列何種場所非為中度危險工作場所?
A儲存一般可燃性固體物質倉庫之高度未超過 5.5 公尺者
B儲存易燃性液體物質之閃火點超過 60℃之作業場所
C木材加工業作業場所正確答案
D輕工業場所
C正確答案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裝置設定標準》第4條,木材加工業作業場所屬於「高度危險工作場所」,而非中度危險工作場所。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裝置設定標準》第4條第3款,木材加工業作業場所屬於「高度危險工作場所」,並非中度危險工作場所,故本選項為題目要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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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裝置設定標準》第4條,木材加工業作業場所屬於「高度危險工作場所」,而非中度危險工作場所。
記住「木材加工業」及「油漆作業」因易燃物多,屬於高度危險工作場所;而「輕工業」則屬中度危險。
逐選項分析
A✕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裝置設定標準》第4條第4款,儲存一般可燃性固體物質倉庫之高度未超過 5.5 公尺者,屬於中度危險工作場所。
B✕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裝置設定標準》第4條第4款,易燃性液體物質之閃火點超過 60℃ 之作業場所,屬於中度危險工作場所。
C✓ 正確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裝置設定標準》第4條第3款,木材加工業作業場所屬於「高度危險工作場所」,並非中度危險工作場所,故本選項為題目要選的答案。
D✕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裝置設定標準》第4條第4款,輕工業場所屬於中度危險工作場所。
危險工作場所分類對照表
| 危險等級 | 場所型別與條件 |
|---|
| 高度危險 | 1. 儲存一般可燃固體倉庫高度超過5.5公尺
2. 易燃液體閃火點未超過60℃
3. 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
4. 石化、木材加工業、油漆作業場所 |
| 中度危險 | 1. 儲存一般可燃固體倉庫高度未超過5.5公尺
2. 易燃液體閃火點超過60℃
3. 輕工業場所 |
| 低度危險 | 有可燃性物質存在,但存量少、延燒範圍小、速度慢,僅形成小型火災者 |
考生容易將「木材加工業」誤認為一般輕工業而歸類為中度危險。實際上,木材加工會產生大量易燃粉塵與碎屑,火災風險極高,法規明定為「高度危險工作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