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專利法現行有效第 48 條之規定,發明專利申請人對於不予專利之審定有不服者,申請再審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於審定書送達之日起 1 個月內備具理由書,申請再審查
B因申請程序不合法或申請人不適格而不受理或駁回者,得逕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C因申請人不適格而駁回者,得逕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D因申請程序不合法而不受理者,得逕依法提起訴願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正確。申請程序不合法而不受理者,因不屬實體審查範圍,不能申請再審查,應依法提起訴願尋求救濟,符合第48條但書及訴願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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