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鐵路法大意111 年第 39 題單選題考點:附屬事業範圍
下列那一項附屬事業鐵路機構不得辦理?
A招攬旅客或接待觀光客,並安排鐵路旅遊、食宿及交通正確答案
B場站百貨商場經營
C鐵路運輸之汽車接轉運輸
D鐵路文化發展事業
A正確答案
依鐵路法第21條,鐵路附屬事業不含招攬旅客安排旅遊食宿,故A為不得辦理之項目。
逐選項解析
A招攬旅客或接待觀光客,並安排鐵路旅遊、食宿及交通附屬事業範圍✓ 正確
招攬旅客安排旅遊、食宿及交通屬旅行業業務,未列於鐵路法第21條第1項各款附屬事業中,鐵路機構不得辦理。
B場站百貨商場經營附屬事業範圍✕ 錯誤
場站百貨商場經營可歸屬鐵路法第21條第1項第5款「培養、繁榮鐵路運輸及傳承鐵路文化所必需之其他事業」,或經交通部核准之事業,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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