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中有關副縣(市)長職務之規範,下列何者錯誤?
A人口在125萬人以上之縣(市),得任命副縣(市)長2人
B副縣(市)長任命後須報請內政部備查
C副縣(市)長為政務職,比照簡任第13職等
D縣(市)長辭職時,由副縣(市)長代理其職務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依地制法第82條,縣(市)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並非副縣(市)長自動代理;副手僅於『請假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才代理。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