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議員於下列場所及事項所為之言論,何者不用對外負民事及刑事之法律責任?
A在市議會大會期間,於議員服務處召開記者會,對外揭發市府官員所涉某件採購弊案
B在市議會臨時會期間,以聳動之標語及道具,於議場上就市府官員所涉採購弊案進行質詢正確答案
C在市議會大會期間,於會勘交通設施時,指謫某交通官員收受賄賂
D在市議會休會期間,於議員服務處召開記者會,揭露市府官員疑似接受廠商喝花酒及性招待
答案與詳解
對(免責)。臨時會期間、於『議場上』就採購弊案『進行質詢』,質詢為核心保障事項;以標語道具係表達意見之附隨行為,非釋字435號所指『蓄意肢體動作致侵害他人法益』,符合三要件,對外不負民刑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