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對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劃分,採取何種規範方式?
A列舉中央有權立法並執行之事項,未列舉之事項屬於地方
B列舉地方有權立法並執行之事項,未列舉之事項屬於中央
C分別列舉中央與地方有權立法並執行之事項,未列舉之事項屬於中央
D分別列舉中央與地方有權立法並執行之事項,未列舉之事項按其性質採均權原則劃歸中央或地方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正解。憲法第 107 條列舉中央專屬事項、第 109、110 條列舉省縣事項,第 111 條明定未列舉事項依事務性質採均權原則劃歸中央或地方,體現孫中山均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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