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水上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07 年第 8 題單選題
某漁船在安平港外海 6 浬處作業時,與巴拿馬籍商船發生絞網糾紛,下列處置方式,何者最優先?
A通知商船所屬臺灣代理行指派代表處理正確答案
B直接向漁業署申請,向該商船所屬國求償
C直接向外交部申請,向該商船所屬國求償
D將相關卷證資料,函送巴拿馬之航港局或港務管理單位協助處理
A正確答案
安平港外 6 浬仍屬我國 12 浬領海內,涉外漁事糾紛最速解決方式是通知商船在台代理行派員協處。
為什麼答案是 A
外籍商船在台灣港口或沿岸作業,依國際航運慣例皆有指定代理行處理在台事務,直接通知代理行派代表到場協處,最快速且符合實務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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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安平港外 6 浬仍屬我國 12 浬領海內,涉外漁事糾紛最速解決方式是通知商船在台代理行派員協處。
涉外海事糾紛「先找代理行」是實務最優先作為,求償、函文都是後續程序。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外籍商船在台灣港口或沿岸作業,依國際航運慣例皆有指定代理行處理在台事務,直接通知代理行派代表到場協處,最快速且符合實務作業程序。
B✕ 陷阱
漁業署主管漁業行政,非涉外求償窗口;且求償屬後續民事程序,需先確認損害、蒐證,不是「最優先」作為。
C✕ 陷阱
外交部處理國與國外交事務,個案漁船絞網糾紛屬民事損害,不透過外交途徑求償;且同樣不是最優先處置。
D✕
函送巴拿馬航港局曠日廢時,且商船若仍在我國領海內可直接透過代理行處理,無須跨國函文,屬最後手段。
涉外海事糾紛處理順序
| 順序 | 作為 | 目的 | 時機 |
|---|
| 1 | 通知在台代理行 | 即時派員協處、保全現場 | 第一時間 |
| 2 | 海巡機關蒐證 | 固定證據、製作筆錄 | 事故當下 |
| 3 | 協商和解或民事求償 | 損害填補 | 蒐證後 |
| 4 | 函送外國港務單位 | 跨國協助 | 代理行無法解決時 |
考生容易誤以為「涉外」就要找外交部或透過外國政府,其實實務上外籍商船在台都有代理行,處理速度遠快於官方跨國函文。考選部就愛用「看似高大上」的選項誘導你選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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