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解釋所揭示之「法律保留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給付行政措施受法律規範之密度,可以比限制人民權益之行政措施來得寬鬆。但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做為依據
B關於剝奪人民生命、身體及人身自由之可罰要件,應由國會自行以法律加以規定
C關於如何對人民進行逮捕、拘禁、審問及處罰之法定機關,得交由立法院以法律規定正確答案
D若屬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得由行政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本題要選)。依釋字443號,關於逮捕、拘禁、審問、處罰之程序及法定機關,「應」由法律規定,而非「得」交由立法院規定,屬強制性國會保留事項,用語不可鬆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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