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第 20 章章註 2 之排除規定,經熬煮所得之果凍製成的糖食應歸入那一節?
A第 1704 節「糖食(包括白色巧克力),不含可可者」正確答案
B第 2007 節「經熬煮所得之果醬、果凍、橘皮果凍、果實或堅果果泥及果實或堅果果糊,不論是否加糖或含其他甜味料」
C第 2008 節「未列名經其他方式調製或保藏之果實、堅果及其他植物可食部分,不論是否加糖或含其他甜味料或酒」
D第 2106 節「未列名食物調製品」
答案與詳解
第20章章註2明文排除「製成糖食」的果凍,故應歸第1704節「糖食(不含可可)」。果凍一旦轉化為糖果型態,性質已屬糖食而非果實調製品。
